想起國中補習班老師上課不上課不是講笑話,就是講電影,包括加課都這樣。不過不能全然怪他,當時的我是他眼中的芭樂,他上數學正課,我沒有印象特別停下來聽他,只是儘可能先去嘗試那些習題,與其說有學習動力,還不如說有股莫名建立起的成就信心吧? 電影<玫瑰戰爭>的印象也是他講的,也是我沒看過經典,但我知道這引用在男女夫妻之間的鬥爭,剛剛看了這篇陶子VS達爾文的衍生文章才提醒起自己這些。

     這好像也沒什麼好爭論跟一致化的,頂多社會有個道德標準的共識,但是實際上case by case,即便多數人都是怎樣怎樣,難保自己不會是離鋒值的特例,真的這麼"幸運",遇上了那就是自己的"全世界"了。

     避而不談,不表示就不會遇到。事先有所認知,至少遇到考驗時,比較不會慌張?!

     如果一直談論在基因傳承下,有鑑於醫療進步,人類越來越長壽,即便生育率似乎下滑,總人口數仍然不斷爭加,那麼不繁衍自己的基因後代,就不是傳統的自私,而是另一種自私。 XD 對於傳承來說,反而會想用些更'邪惡"於無形的作法,例如留下藝術作品、理論、信仰、建立歷史地位,來達到精神不滅的永恆?!總之,如果繁衍不是必要的,那就沒有基因傳承的談論必要,沒有演化下去的改變,也就不是適用達爾文適者生存的物種囉。不過,放到這格局來看,伴侶生育年紀、性別也可以少了相對必要的篩選。   

     科學進步到某個境界之後,要接受有些事件是確定目前沒辦法掌控的,未來始終有灰色地帶,可能會,也可能不會發生。長得帥不帥不保證未來會不會有外遇事件,對你沒感覺也無保證對別人沒有感覺跟衝動。人就算真的想不犯錯,都很難不搞笑。這讓我覺得有時候好像不適合就事論事的誠實,而是必須似假而真的理論說法,滿足那想聽的人。就好像其實地球的自轉軸不會永遠對著北極星,只是對多數人認知的世界時間來說,他們活不到察覺這件事的改變過程,那又何必增加他們的困惑,就像很多人哄小孩用套不全然真實但有趣(效)的說法。

     婚姻制度至少的好處在於有法律的實質權利與義務,要在政府面前背書,更像是合約制度,信仰更是一種承諾。如果要我來形容,我會覺得情侶比較像牽手,各自伸出手而牽,要甩開只要一放手就放了,婚姻則像是用其他物件綁著,賦與對方更強的羈絆力,以我國法律來說,妨礙家庭是有法務責任的,查了一下通姦罪的限制比想像中還嚴格,告訴期是很巧妙的半年。可是光是要走到這步,感覺就蠻難看了,真的要脫罪還蠻有空間,脫不成的傷害也還好。突然想到昨天 看到惡搞立委預算拿來改善監獄還是小學的笑話,真幽默。

     說了那麼多,倒底什麼會是兩個人在一起的關鍵鍵結呢?  除了心之外,習慣?懶?還是什麼羈絆?

 

  我想,本來自己是完整而獨立的個體,這點從來都不會改變過。只是因為交流而相遇,不知怎麼了自己就被影響了一部份,也想將對方視為自己的侵略,可能不只一個瞬間,而是好幾個關鍵的瞬間,影響了關係的轉變。

 

  對於玫瑰戰爭,目前我這裡是無戰ㄕˋ呀 (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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